關于舉辦2018年“華文教師證書”研習班的通知
2018年03月12日 08:40
國務院僑辦、中國海外交流協會近期擬舉辦11期“華文教師證書”研習班,具體信息如下: 一、主辦單位:國務院僑辦、中國海外交流協會 二、承辦單位:有關華文教育基地院校 三、華文教師證書班介紹:為順應海外華文教育師資專業化發展的需要,提升海外華文教師的綜合素質和教學能力,國務院僑辦/中國海外交流協會將逐步在海外推廣和實施“培訓、考核、認證”三位一體的培訓。海外華文教師參加培訓和考試,可根據成績獲取“華文教師證書”。 四、華文教師證書班內容:安排漢語詞匯知識及教學、漢字詞匯知識及教學、語法知識及教學、華文教學基礎、華文課堂教學、兒童心理認知發展等課程;進行“華文教師證書”考試介紹及測試輔導;參加“華文教師證書”測試;適當安排文化考察。 五、華文教師證書班規模:每班計劃招收100人,報滿即止。 六、華文教師證書班承辦單位、地點和時間: 1.暨南大學,廣東省廣州市,5月21日至6月7日; 2.廣西師范大學,廣西桂林市,6月23日至7月10日 3.暨南大學,廣東省廣州市,7月10日至27日 4.華中師范大學,湖北省武漢市,8月1日至18日 5.北京語言大學,北京市,8月10日至27日 6.暨南大學,廣東省廣州市,9月10日至27日 7.四川大學,四川省成都市,10月10日至27日 8.暨南大學,廣東省廣州市,11月25日至12月12日 9.海南師范大學,海南省海口市,12月1日至18日 10.東北師范大學,吉林省長春市,12月9日至26日 11.華僑大學,福建省廈門市,12月17日至2019年1月3日 各班均為18天17晚。開始日為報到日,最后為結束日。 七、報名條件:現職海外華校的華文教師,學員可根據自身情況,選擇參加其中一班。參加者要求身體健康,無傳染性疾病、嚴重高血壓、心腦血管、精神類疾病,非肢體殘疾,非孕期。年齡不超過60歲。 八、費用:活動期間的學習、食宿、交通等費用由國務院僑辦/中國海外交流協會負擔。抵離旅費、在華期間的醫藥費、電話費、洗衣費等以及因提前報到或延后離開發生的費用自理。 九、有關要求: 1.請參加者盡快填寫報名表,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給有關駐外使領館。 2.如需接機或接站,請務必提前20天將抵達航班或車次通知承辦單位,以便安排接機/站。 3.活動期間須遵守相關規定,不得擅自離開。 4.為保證接待工作順利進行,請勿帶家屬隨行。 5.如有問題請徑與承辦單位或主辦單位聯系。 十、聯系方式
【來源:中國華文教育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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